加入K印象设计师团队

K印象是一个真实的社区,注册后,你可以:
  向政府、企业展示你的设计作品
  参加政府、企业举办的设计征稿活动
  与广大设计师交流心得

设为主页 加入收藏

关注森林网统一标识设计方案

媒体:原创  作者:朱江 2014/7/29 15:38:48

本人共设计了5LOGO,各有側重表達,主题醒目,具有一定的美感和主题概括能力,能够很好地表达主办方的主题思想,主题呈现,创意表现和图形美感均有一定的表达,公众推荐点击评论推荐等或许还可以找亲友团拉票,存在很大水分,好的作品还是专家的推选更加客观。

 

 

设计名称一﹕取景框中的眼睛

设计说明﹕1本标识是由双手搭成一个取景框构成2框中的眼睛是关注的焦点和突出主题的中心3树木的图形构成眼睛的高光,树木代表整个森林。4标识简洁实用,具有一定美感,会给人留下较好的第一印象。适宜于印刷及在各媒介运用展现,便于后期视觉识别系统(VI)延展,并适合各种场合和载体使用,满足不同材质制作的需要。

标准比例:11.5

 

设计名称二﹕森林视界

设计说明﹕1本标识是由一只眼睛构成﹐森林给我们一个博大的绿色世界﹐需要我们用眼睛去观察关注。2同时整个标识又是一片绿叶﹐绿叶代表自然。

4标识现代感强,含义丰富,容易理解,让人过目难忘,会给人留下较好的第一印象。适宜于印刷及在各媒介运用展现,便于后期视觉识别系统(VI)延展,并适合各种场合和载体使用,满足不同材质制作的需要。

标准比例:12.5

 

设计名称三﹕眼中的绿影

设计说明﹕1本标识是由一只眼睛构成﹐眼睛的正中心融入一颗树,代表整个森林2同时标识呈e形,代表网络。3标识简约而不简单,让人过目难忘,会给人留下较好的第一印象。适宜于印刷及在各媒介运用展现,便于后期视觉识别系统(VI)延展,并适合各种场合和载体使用,满足不同材质制作的需要。

标准比例:1:2

 

设计名称四﹕眼中的绿影二

设计说明﹕1本标识是由一只眼睛构成﹐眼睛的正中心融入一颗树,代表整个森林2同时标识呈e形,代表网络。3标识简约而不简单,让人过目难忘,会给人留下较好的第一印象。适宜于印刷及在各媒介运用展现,便于后期视觉识别系统(VI)延展,并适合各种场合和载体使用,满足不同材质制作的需要。

标准比例:1:2.7

 

设计名称五﹕丛林中的眼睛

设计说明﹕1本标识背景是由一只眼睛构成2眼睛的前方是一片丛林,代表整个森林3同时标识类似一个照相机,更加突出关注的主题。3标识呈现童趣的一面,比较Q。适宜儿童和少年的寓教于乐的标识呈现。

标准比例:

 

 

作者简介﹕朱江﹐男﹐39岁﹐湖南郴州人。1998毕业于苏州大学艺朮学院﹐工作于深圳。长期从事绘画和设计工作。主要擅长水彩﹐儿童插画﹐标识设计﹐产品设计。2013年初开始涉足投稿。主要业绩:

2012.12深圳宝安第三届企业文化活动周 美术书法大赛 绘画优秀奖

2013.2深圳龙岗民生网标识入围

2013.3潍坊市图书馆标识二等奖

2013.5深圳第九届外来青工文体节漫画大赛优秀奖

2013.6中国图书馆年会征集会徽入围(与雷纯合作)

2013.8中国—阿拉伯国家博览会中国枸杞论坛暨中宁枸杞文化节”会徽入围

2013.8河源客家旅游文化节吉祥物参与奖

2013.85届深圳企业书法、绘画、摄影大赛 绘画入选

2013.10江西婺源县征集旅游形象标识设计入围

2013.11宝安第4届企业文化活动周劳务工征文美术书法大赛 绘画优秀奖

2014.1我爱水彩迎新春作品入选(全国)

2014.1张家港沙洲湖大酒店LOGO入围

2014.3“鹏城军民鱼水情” 深圳市书画艺术展优秀奖

2014.5中国·温州国际山地户外运动挑战赛logo入围

2014.6活力内蒙古标识入围

2014.6合肥旅游形象标识入围

2014.6深圳第十届外来青工文体节漫画大赛铜奖

 

作者﹕朱江

地址﹕深圳龙岗区平湖镇白泥坑麻布路5号港华鸿记设计部

地:深圳龙岗布吉镇大芬村茂业城花园大厦214A

邮编:518111

身份证﹕432822197509094130

电话:13620941292

0755-84663828-8216

 

我也说两句
游客于2014/9/1 16:40:40写道:
赞一下
E-File帐号:用户名: 密码: [注册]
评论:(内容不能超过500字。)

*评论内容将在30分钟以后显示!
版权声明:
1.依据《服务条款》,本网页发布的原创作品,版权归发布者(即注册用户)所有;本网页发布的转载作品,由发布者按照互联网精神进行分享,遵守相关法律法规,无商业获利行为,无版权纠纷。
2.本网页是第三方信息存储空间,阿酷公司是网络服务提供者,服务对象为注册用户。该项服务免费,阿酷公司不向注册用户收取任何费用。
  名称:阿酷(北京)科技发展有限公司
  联系人:李女士,QQ468780427
  网络地址:www.arkoo.com
3.本网页参与各方的所有行为,完全遵守《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》。如有侵权行为,请权利人通知阿酷公司,阿酷公司将根据本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删除侵权作品。

 

 

本站会员发布的"原创作品",版权归原作者所有,如需商业用途或转载请与作者联系。
如未经作者同意,用作商业用途或匿名转载,作者将保留追究侵权者法律责任的权利。
© K印象 www.kimage.cn . All Rights Reserved | 基于现代网站理论和E-file技术构建 | 京ICP备10001932号-3