主办:国家林业局森林旅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(国家林业局森林公园保护与发展中心)
承办:中国森林旅游网(www.ftour.org)
阿酷(北京)科技发展有限公司
一等奖1名,奖金5000元;
二等奖3名,奖金3000元;
三等奖6名,奖金1000元。
(注:奖金均含税)
(一)投稿要求
1、森林旅游标志设计作品实行实名投稿制,参赛者须在账号内如实填写各条“账户”信息。森林旅游网严格按隐私权政策对参赛者个人信息进行保密。
2、参赛作品必须自行上传,任何用代码链接的参赛作品无效。
3、如作者未在森林旅游网上发表作品而是寄送纸质文稿,则视为不参与优秀奖竞争,其作品仅为修改完善森林旅游标识提供参考。
(二)作品要求
1、作品包括设计图案和创作说明两部分,设计理念必须体现森林旅游的主旨。
2、作品应有鲜明的象征意义,反映森林旅游目的地(森林公园、自然保护区、湿地公园等)的特色,体现全民参与的特点,展现深厚的中华文化底蕴。
3、作品要内涵丰富,创意出色,构图新颖,色彩明快,富有美感、动感和时代感,具有高水平的艺术感染力和视觉冲击力。
4、图案简洁、明了、大方,适合平面宣传的各种用途,能在各种载体和环境中制作运用,能以不同的比例尺寸清晰显示。
5、获奖作品须提交电子文件和纸质文稿。电子文件可为JPG或TIFF格式,清晰度大于300dpi,包括标志标准色、标准字体的矢量(ai/cdr)等。纸质文稿大小不限。
(三)知识产权要求
1、所设计的作品须为原创,不得侵犯第三方著作权;如有侵权将取消参选资格,并由设计者承担所有法律责任。
2、任何级别的获奖作品,版权归属该项活动的主办单位,即:主办单位拥有设计作品的著作权、使用权和发布权,有权对设计作品进行修改、组合和应用。
3、来稿一律不退,请设计者自留底稿。如在2012年12月底前没有收到活动承办单位的反馈信息,设计者可自行处理设计作品。
2、活动主办单位(或委托承办单位)组织专家对候选作品进行评审,确定获奖名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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